環境民主

健全的民主制度是環境保護的根本

環境權保障基金會(ERF)致力於確保個人與社區在影響其生活環境的決策過程中,能夠真正參與,且有效保障他們的權利。我們透過個案協助、推動法規與政策改革,以強化環境決策的民眾參與、資訊透明與環境權利保障。
環權會致力推動台灣將奧爾胡斯公約內國法化,所有利害關係者能參與環境事務,並保障今世與未來世代的福祉。
我們協助利害關係人參與科學園區、工業區、土地與水資源開發等環評與後續司法救濟及環評結論監督,並倡議完善環評程序的民眾參與...
環權會協助部落確保諮商同意權利的落實,避免形式上的「告知」或「會議」,而是要讓部落有時間了解、討論,並用自己的方式做出決...
我們協助社子島、航空城、竹北璞玉計畫等區段徵收案件的居民守護家園,倡議修正土地徵收條例,以及完善都市計畫民眾參與程序。
我們協助文化資產提報人參與審議程序,以及相關的法律救濟,守護人與歷史文化紋理合宜的共生關係。